X

TBN CC #: 3841529
公佈日期 : 2020/03/0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81224-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市地重劃區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3734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212,74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224-2
採購名稱:桃園市楊梅區仁美市地重劃區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吳豔芳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707
傳真號碼:(03)33221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3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31
開標日期:2020/01/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383,000 元
Email:8001841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ㄧ)基本資格(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各應附證明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II.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I.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均應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設立或登記證明。 (3)納稅證明資料。 (4)信用證明。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利工程技師)。 (7)技師證書(科別: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利工程技師)。 (8)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具有相關經驗或實績: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與市地重劃同性質或相當之科學園區、工業區、市地重劃、新市鎮開發或道路工程等開發工程之設計及監造契約實績,其(設計及監造服務費)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00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有關特定資格實績,不允許以分包廠商契約實績之證明代之。 【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03-3322101分機6707)吳豔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具有相關經驗或實績: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與市地重劃同性質或相當之科學園區、工業區、市地重劃、新市鎮開發或道路工程等開發工程之設計及監造契約實績,其(設計及監造服務費)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00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有關特定資格實績,不允許以分包廠商契約實績之證明代之。 【履約地點】:桃園市楊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03-3322101分機6707)吳豔芳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