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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0507
公佈日期 : 2020/03/03
採購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採購案號 : 109-02-21
採購名稱 : 羅東運動公園游泳池水底吸塵器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0979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2,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2-21
採購名稱:羅東運動公園游泳池水底吸塵器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勝義 卓茂盛
連絡人電話:(03)9254034分機#23 #28
傳真號碼:(03)92534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7
開標日期:2020/02/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7,000 元
Email:cms22327034@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售價]: 1.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書面領標。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採購案如如二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本機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 3.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地點:本場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1樓會議室【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遇有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期通知減價。 4.交貨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羅東運動公園游泳池(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5.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驗收: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 7.保固期: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8.本採購案需求規範(規格表)及電子契約條款視為合約條款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 9.決標後廠商應備製合約書1式8本,鈐印後檢送至機關簽訂書面合約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售價]: 1.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2.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提供書面領標。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採購案如如二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本機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 3.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另行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地點:本場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1樓會議室【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開標時間辦理,遇有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期通知減價。 4.交貨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羅東運動公園游泳池(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5.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驗收: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 7.保固期:本履約標的自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8.本採購案需求規範(規格表)及電子契約條款視為合約條款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 9.決標後廠商應備製合約書1式8本,鈐印後檢送至機關簽訂書面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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