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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0389
公佈日期 : 2020/03/0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09C02494
採購名稱 : K區地下街通訊系統設備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23361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0,00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09C02494
採購名稱:K區地下街通訊系統設備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系統處 通訊廠 陳約竹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分機6207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7
開標日期:2020/03/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9,430 元
Email:yi_jean_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701010電信工程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車站K區地下街通訊設備區域,包含公共區域、辦公區、停車場、出入口及緊急出口等。 (七)其他規定: 1、本案訂定施作內容及數量如下: (1)預防檢修:每月/季/年之設備定期進行檢測及保養。 (2)故障檢修:本案採24小時不定時叫修,廠商依本公司規定期限及安排時段進行作業,作業內容包含設備故障排除及軟硬體功能恢復,以實作數量計價。 (3)板件修復:執行設備板件維修作業,以實作數量計價。 (4)故障用料:需符合契約所載規格,並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可與現行設備搭配使用,以實作數量計價。 2、廠商須依照本公司核定工作說明書及預防檢修紀錄表,執行定期預防檢修及故障檢修工作,廠商進場應遵守本公司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及進場作業程序辦理。 3、本契約實作計價工作分表總計12項採單價訂約,該實作數量計價項目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支用上限金額係依實作數量計價工作項目費用調價後總金額為上限。 4、本案主要部分為:預防檢修及故障檢修,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5、在本契約存續期間中,如因政策變更導致機關須轉讓第2條履約標的之契約當事人地位時,廠商仍應完全配合變更並繼續履行本契約,不得異議,也不得提出任何請求或賠償。 6、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車站K區地下街通訊設備區域,包含公共區域、辦公區、停車場、出入口及緊急出口等。 (七)其他規定: 1、本案訂定施作內容及數量如下: (1)預防檢修:每月/季/年之設備定期進行檢測及保養。 (2)故障檢修:本案採24小時不定時叫修,廠商依本公司規定期限及安排時段進行作業,作業內容包含設備故障排除及軟硬體功能恢復,以實作數量計價。 (3)板件修復:執行設備板件維修作業,以實作數量計價。 (4)故障用料:需符合契約所載規格,並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可與現行設備搭配使用,以實作數量計價。 2、廠商須依照本公司核定工作說明書及預防檢修紀錄表,執行定期預防檢修及故障檢修工作,廠商進場應遵守本公司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及進場作業程序辦理。 3、本契約實作計價工作分表總計12項採單價訂約,該實作數量計價項目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支用上限金額係依實作數量計價工作項目費用調價後總金額為上限。 4、本案主要部分為:預防檢修及故障檢修,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5、在本契約存續期間中,如因政策變更導致機關須轉讓第2條履約標的之契約當事人地位時,廠商仍應完全配合變更並繼續履行本契約,不得異議,也不得提出任何請求或賠償。 6、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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