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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0084
公佈日期 : 2020/03/03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0931054K08
採購名稱 : 水費水表營收系統資料庫及開發工具升級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7428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31054K08
採購名稱:水費水表營收系統資料庫及開發工具升級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林紅美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5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06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23
開標日期:2019/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974,921 元
Email:f222@twd.gov.tw
廠商資格 :
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20)等相關行業之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附加說明 :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陳信雄(電話:02-87335842)。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五、本案預算金額16,974,921元整,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0點規定,投標廠商須於詳細價目表或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載明「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投標階段未載明者視為合格標,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六、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3階段程序辦理【資格審查、評選(含簡報)及議價】。 八、本專案之相關系統文書,公告期間週一至週五(機關正常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本機關二樓資訊室辦理公開查閱(禁止影印及攜出查閱場所)詳補充說明。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一、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陳信雄(電話:02-87335842)。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五、本案預算金額16,974,921元整,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0點規定,投標廠商須於詳細價目表或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載明「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投標階段未載明者視為合格標,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六、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3階段程序辦理【資格審查、評選(含簡報)及議價】。 八、本專案之相關系統文書,公告期間週一至週五(機關正常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本機關二樓資訊室辦理公開查閱(禁止影印及攜出查閱場所)詳補充說明。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一、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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