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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39924
公佈日期 : 2020/03/0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09A01513
採購名稱 : 市政府站及中山站店鋪改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78424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09A01513
採購名稱:市政府站及中山站店鋪改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 李信諭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8832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06
開標日期:2020/02/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000,000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市政府站站內店舖及捷運中山站站內店舖。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市政府站及中山站既有店鋪,總計改(擴)建為3間店鋪,本工程之施工範圍總面積大約225平方公尺(包含此2車站大廳層之店鋪改建:防火隔間、天花板、內外牆面、地坪之裝修,增設防火鐵捲門及防火門等),為既有店鋪擴建之裝修工程)。 (2)店鋪新增設水電工程、消防設備改善工程。(3)其他既有相關系統、管線遷移、修改及佈設等工程。 2.因配合本公司店鋪租約到期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期程: (1)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指定開工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完成市政府站店鋪施工,辦理分段竣工及分段查驗。 (2)第2階段履約期限:中山站原店鋪租約屆滿後,由109年9月1日起施工至總工期(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屆滿之日止,完成中山站店鋪施工,辦理分段竣工及分段查驗,並於廠商提送全部結算相關資料後,辦理全案驗收作業。 3.本工程採購為既有車站建築物之店鋪改建工程,涉及相關建築物內主要構造之變更,屬建築法第9條規定之改建行為(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並依本市「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法令規定,已提報主管機關審查取得改建許可,故本案工程承造人依建築法第14條及營造業法暨施行細則規定,應由符合營造業法之綜合營造業承攬,以維建築物結構之安全並綜理營繕工程之施工管理;另因本案採購金額超過720萬元且尚未超過2,700萬元,故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規定,應訂定廠商資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詳細地點:捷運市政府站站內店舖及捷運中山站站內店舖。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市政府站及中山站既有店鋪,總計改(擴)建為3間店鋪,本工程之施工範圍總面積大約225平方公尺(包含此2車站大廳層之店鋪改建:防火隔間、天花板、內外牆面、地坪之裝修,增設防火鐵捲門及防火門等),為既有店鋪擴建之裝修工程)。 (2)店鋪新增設水電工程、消防設備改善工程。(3)其他既有相關系統、管線遷移、修改及佈設等工程。 2.因配合本公司店鋪租約到期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期程: (1)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指定開工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完成市政府站店鋪施工,辦理分段竣工及分段查驗。 (2)第2階段履約期限:中山站原店鋪租約屆滿後,由109年9月1日起施工至總工期(開工日起240日曆天)屆滿之日止,完成中山站店鋪施工,辦理分段竣工及分段查驗,並於廠商提送全部結算相關資料後,辦理全案驗收作業。 3.本工程採購為既有車站建築物之店鋪改建工程,涉及相關建築物內主要構造之變更,屬建築法第9條規定之改建行為(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並依本市「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建築物管理要點」法令規定,已提報主管機關審查取得改建許可,故本案工程承造人依建築法第14條及營造業法暨施行細則規定,應由符合營造業法之綜合營造業承攬,以維建築物結構之安全並綜理營繕工程之施工管理;另因本案採購金額超過720萬元且尚未超過2,700萬元,故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規定,應訂定廠商資格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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