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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39673
公佈日期 : 2020/03/02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09-058-AP-2-1
採購名稱 : 羅東分行行舍重建計畫構想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2675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58-AP-2-1
採購名稱:羅東分行行舍重建計畫構想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9號後棟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家珍
連絡人電話:(02)23493128
傳真號碼:(02)23493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0
開標日期:2020/02/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0,750 元
Email:133840@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負責人備具建築師資格或依法應聘有專任之建築師資格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附加說明 :
一、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均請放入標封內供審)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 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影本)。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二、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簽訂勞務採購契約並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審。 2.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重建計畫設計構想草案圖說交件。 3.設計構想草案圖說經機關確認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重建計畫可行性評估報告(含3D模擬透視圖)及建議之交件。 4.可行性評估報告經機關確認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交付成果報告書。 5.餘相關履約應辦事項作業期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機關另為通知期限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均請放入標封內供審)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 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影本)。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二、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簽訂勞務採購契約並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審。 2.服務實施計畫書審核通過後,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重建計畫設計構想草案圖說交件。 3.設計構想草案圖說經機關確認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重建計畫可行性評估報告(含3D模擬透視圖)及建議之交件。 4.可行性評估報告經機關確認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交付成果報告書。 5.餘相關履約應辦事項作業期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機關另為通知期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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