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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39439
公佈日期 : 2020/03/02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採購案號 : B1081120
採購名稱 : 旗美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工作(第二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3290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02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81120
採購名稱:旗美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工作(第二期)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污水營運科-賴昭蓉
連絡人電話:(07)7535263分機20
傳真號碼:(07)79917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3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04
開標日期:2020/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3,100,000 元
Email:bonnie78@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列有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應備文件: 1.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
特定資格及應備文件: 1.請檢附採購機關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或契約金額者, 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需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應檢附截至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或執行公營環保設施污(廢)水處理廠,包 括已完成或進行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相關證明文件: (1).檢附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污(廢)水處理廠(場)或水資源回收中心 (廠或場)、單件(次)設計平均日處理量達3,000 CMD或設計最大日處理水量達5,000 CMD以上(依水措文件或契約規定為主),檢附採購機關(購)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者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需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環保設施之工程、財物或操作維護其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310萬元,且實際操作經驗達一年以上(含)。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旗山、美濃、杉林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領取招標文件採『親自購領』及『電子領標』二種方式辦理,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2. 親自購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持郵政匯票至本府水利局政風室洽領(請提早親自購領,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4.郵政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 親自購領:新台幣 200 元,以上均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辦理,並請註明:「高雄市政府水利局」2.電子領標:新台幣10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1/22更正公告:更正內容請詳如"修正內容"文件,本案仍維持109年2月4日上午十時開標,請投標廠商注意並重新下載異動檔。 1/8更正公告:惟因工作說明書第27頁技術人員組織表為空白,故更正公告,請投標廠商注意並可重新下載異動檔案,開標時間仍維持2月4日上午十時。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特定資格及應備文件: 1.請檢附採購機關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或契約金額者, 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需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應檢附截至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或執行公營環保設施污(廢)水處理廠,包 括已完成或進行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相關證明文件: (1).檢附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污(廢)水處理廠(場)或水資源回收中心 (廠或場)、單件(次)設計平均日處理量達3,000 CMD或設計最大日處理水量達5,000 CMD以上(依水措文件或契約規定為主),檢附採購機關(購)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者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需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環保設施之工程、財物或操作維護其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310萬元,且實際操作經驗達一年以上(含)。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旗山、美濃、杉林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領取招標文件採『親自購領』及『電子領標』二種方式辦理,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2. 親自購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持郵政匯票至本府水利局政風室洽領(請提早親自購領,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4.郵政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 親自購領:新台幣 200 元,以上均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辦理,並請註明:「高雄市政府水利局」2.電子領標:新台幣10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1/22更正公告:更正內容請詳如"修正內容"文件,本案仍維持109年2月4日上午十時開標,請投標廠商注意並重新下載異動檔。 1/8更正公告:惟因工作說明書第27頁技術人員組織表為空白,故更正公告,請投標廠商注意並可重新下載異動檔案,開標時間仍維持2月4日上午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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