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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30700
公佈日期 : 2020/02/1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907002030202402
採購名稱 : 109年度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9659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7002030202402
採購名稱:109年度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宏田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8197
傳真號碼:(02)272026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0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566,902 元
Email:da_htie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河川管理科 楊顓禧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土木標各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本案3項工程每一項併兩件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A項-「109年度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B項-「109年度東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內溝、大溝溪及金瑞園區)」,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C項-「109年度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1)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9,582,017元。 (2)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1,273,617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共3項,投標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一品項辦理決標。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9年度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 B項-「109年度東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內溝、大溝溪及金瑞園區)」。 C項-「109年度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項之押標金為53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59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9/1/6—109/1/20/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9年1月13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9年1月20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及第一0二之一點,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不展延等標期限,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河川管理科 楊顓禧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土木標各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本案3項工程每一項併兩件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A項-「109年度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B項-「109年度東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內溝、大溝溪及金瑞園區)」,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C項-「109年度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預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582,017元及1,273,617元。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1)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9,582,017元。 (2)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1,273,617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共3項,投標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一品項辦理決標。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9年度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 B項-「109年度東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內溝、大溝溪及金瑞園區)」。 C項-「109年度南區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及「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項之押標金為53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59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9/1/6—109/1/20/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9年1月13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9年1月20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及第一0二之一點,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不展延等標期限,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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