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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9837
公佈日期 : 2020/02/1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81225-1
採購名稱 : 109年新北市鶯歌區新巴士及學童接駁專車委託民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309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225-1
採購名稱:109年新北市鶯歌區新巴士及學童接駁專車委託民間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小姐/鶯歌區公所 黃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1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07
開標日期:2020/02/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961,396 元
Email: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鶯歌區、三峽區、土城區及桃園市龜山區,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或;3.遊覽車客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鶯歌區公所109年1月6日1082537541號簽准簽辦理。 2.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3.第2次招標文件修正內容:(1)修正新北市新巴士(鶯歌區)二橋建德線(F651)、恩主公醫療線路線(F652)及鳳吉理想路線(F656)時刻表;(2)修正估價單-新北市新巴士之里程數;(3)詳【第2次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電子檔)。 4.本次修正屬重大改變,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與投標廠商家數限制,比照第1次招標之規定。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經建課)黃先生,電話為(02)26780202 分機515。 [履約期限] 機關以正式公文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按本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倘決標日期逾民國109年1月1日,則廠商需於本機關通知十日內履行本契約,契約價金之給付以實際行駛車輛數及日數計算;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配合新巴士轉型時間,本機關得於實施日前1個月內告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應配合辦理。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案全部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履約期限屆滿延長2個月或履約期間內增加行駛班次,金額為標餘款(即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加上新臺幣300萬1,262元。餘詳如本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第33款規定。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42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41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鶯歌區公所109年1月6日1082537541號簽准簽辦理。 2.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3.第2次招標文件修正內容:(1)修正新北市新巴士(鶯歌區)二橋建德線(F651)、恩主公醫療線路線(F652)及鳳吉理想路線(F656)時刻表;(2)修正估價單-新北市新巴士之里程數;(3)詳【第2次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電子檔)。 4.本次修正屬重大改變,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與投標廠商家數限制,比照第1次招標之規定。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經建課)黃先生,電話為(02)26780202 分機515。 [履約期限] 機關以正式公文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按本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倘決標日期逾民國109年1月1日,則廠商需於本機關通知十日內履行本契約,契約價金之給付以實際行駛車輛數及日數計算;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配合新巴士轉型時間,本機關得於實施日前1個月內告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應配合辦理。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案全部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履約期限屆滿延長2個月或履約期間內增加行駛班次,金額為標餘款(即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加上新臺幣300萬1,262元。餘詳如本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第33款規定。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42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41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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