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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7971
公佈日期 : 2020/02/11
採購單位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採購案號 : 73-1081217
採購名稱 : 屏東高工圖書館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9415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73-1081217
採購名稱:屏東高工圖書館增設無障礙電梯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盧恩慧
連絡人電話:(08)7523781分機300
傳真號碼:(08)755934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18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23
開標日期:2019/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45,705 元
Email:enhui@ptivs.ptc.edu.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資格:土木包工業(需為登記於屏東縣或毗鄰地區者)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另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2日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應檢具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 3.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須為108年7-8月或9-10月份)。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工程施工廠商辦理公共工程採購可能涉及之相關刑事責任之法規切結書1~3各1份,其中切結書1須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2、3於得標後開工前檢附。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應遵行事項如下: (一)噪音:學校應依「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之相關規定,就施工噪音發生源、教學場域之師生感受等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廠商應就工程規模性質,妥善規劃相關防制噪音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干擾教學活動。 2、廠商應檢查及維護施工設備;施工噪音較大之工項,除考量調整工序外,宜優先利用例假日或寒暑假期間施作或調整替代之教學場所,以降低噪音對教學之影響。 3、教學區內易產生施工噪音之作業,應避免於午休及考試期間施作。 (二)粉塵:學校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就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結構體、上層物料運送、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拆除作業及其他施工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施工區域應確實設置圍籬,以界定工區內、外範圍及有效抑制施工期間粉塵逸散。 2、施工物料進場後應堆置整齊,不得任意放置;易飛揚之材料,應加以覆蓋。 3、對易生揚塵之工程物料、土石方或廢棄物之運送,車輛應於離開工區前加以清洗輪胎及車輛表面,避免將工區泥砂攜出,降低車行粉塵。 4、工區易生塵土飛揚之地面區域,應定期或不定期灑水,有效管控粉塵逸散。 (三)安全衛生:學校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之一相關規定,對工作環境、危害風險因子、施工人員衣著及行為舉止之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依施工人員之作業性質,分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2、設立安全防護措施及標誌,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工區內。 3、禁止置放酒精性飲料於工區內,並嚴禁工作時段飲用含酒精性飲料或具有醉意之人員進行工作。 4、施工人員應穿著合宜之工作服及防護裝備,禁止赤膊裸露,並注意言行舉止。 5、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嚴禁吐痰、亂吐檳榔汁、檳榔渣等行為;每日下班前須完成施工區域環境整理,保持工區之清潔。 6、於工區內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公告校園為禁菸場所,嚴禁吸菸行為,並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違反規定致學校受罰者,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7、自行運離施工場所產生之廢棄物,應依相關法規處理;暫時放置於工區內時,應置於安全地點,並設置防護措施。 二、本案所公告之水管、電氣工程金額係屬預估,詳細預算金額請廠商自行估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應遵行事項如下: (一)噪音:學校應依「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之相關規定,就施工噪音發生源、教學場域之師生感受等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廠商應就工程規模性質,妥善規劃相關防制噪音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干擾教學活動。 2、廠商應檢查及維護施工設備;施工噪音較大之工項,除考量調整工序外,宜優先利用例假日或寒暑假期間施作或調整替代之教學場所,以降低噪音對教學之影響。 3、教學區內易產生施工噪音之作業,應避免於午休及考試期間施作。 (二)粉塵:學校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就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結構體、上層物料運送、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拆除作業及其他施工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施工區域應確實設置圍籬,以界定工區內、外範圍及有效抑制施工期間粉塵逸散。 2、施工物料進場後應堆置整齊,不得任意放置;易飛揚之材料,應加以覆蓋。 3、對易生揚塵之工程物料、土石方或廢棄物之運送,車輛應於離開工區前加以清洗輪胎及車輛表面,避免將工區泥砂攜出,降低車行粉塵。 4、工區易生塵土飛揚之地面區域,應定期或不定期灑水,有效管控粉塵逸散。 (三)安全衛生:學校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之一相關規定,對工作環境、危害風險因子、施工人員衣著及行為舉止之面向,要求廠商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依施工人員之作業性質,分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2、設立安全防護措施及標誌,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工區內。 3、禁止置放酒精性飲料於工區內,並嚴禁工作時段飲用含酒精性飲料或具有醉意之人員進行工作。 4、施工人員應穿著合宜之工作服及防護裝備,禁止赤膊裸露,並注意言行舉止。 5、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嚴禁吐痰、亂吐檳榔汁、檳榔渣等行為;每日下班前須完成施工區域環境整理,保持工區之清潔。 6、於工區內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公告校園為禁菸場所,嚴禁吸菸行為,並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違反規定致學校受罰者,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7、自行運離施工場所產生之廢棄物,應依相關法規處理;暫時放置於工區內時,應置於安全地點,並設置防護措施。 二、本案所公告之水管、電氣工程金額係屬預估,詳細預算金額請廠商自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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