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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7731
公佈日期 : 2020/02/11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採購案號 : NU31090103616
採購名稱 : 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聽力測驗設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6564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U31090103616
採購名稱: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聽力測驗設備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組蔡小姐,心測中心陳先生
連絡人電話:(02)77341961分機77148544
傳真號碼:(02)23636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0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155,000 元
Email:joy_tsai@ntnu.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二)履約期限:(詳細履約期限以需求規範為準) 1.決標次日起7日內:完成USB播放器樣機實地測試。 2.109年4月1日以前:備妥USB播放器與測試用USB隨身碟並通知本校檢查及清點數量。 3.依本校通知日(預估為109年4月10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指定數量之USB播放器(英聽用及報讀用)、測試用USB隨身碟送達各考場學校;將剩餘USB播放器(英聽用及報讀用)送至本校。 4.109年4月21日(日期依本校通知為準):完成剩餘的USB隨身碟及USB拷貝機交貨;完成USB拷貝機逐機測試。 5.109年國中教育會考闈場期間(109年4月21日~109年5月19日):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以Email或傳真告知)起12小時內,將同等規格及指定數量之USB拷貝機或USB隨身碟送至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印卷分卷闈場辦理換貨。 (三)本案如有需求或規格內容問題,請洽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陳先生,鄭先生 電話:(02)77148544,7714868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二)履約期限:(詳細履約期限以需求規範為準) 1.決標次日起7日內:完成USB播放器樣機實地測試。 2.109年4月1日以前:備妥USB播放器與測試用USB隨身碟並通知本校檢查及清點數量。 3.依本校通知日(預估為109年4月10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指定數量之USB播放器(英聽用及報讀用)、測試用USB隨身碟送達各考場學校;將剩餘USB播放器(英聽用及報讀用)送至本校。 4.109年4月21日(日期依本校通知為準):完成剩餘的USB隨身碟及USB拷貝機交貨;完成USB拷貝機逐機測試。 5.109年國中教育會考闈場期間(109年4月21日~109年5月19日):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以Email或傳真告知)起12小時內,將同等規格及指定數量之USB拷貝機或USB隨身碟送至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印卷分卷闈場辦理換貨。 (三)本案如有需求或規格內容問題,請洽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陳先生,鄭先生 電話:(02)77148544,7714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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