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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7427
公佈日期 : 2020/02/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採購案號 : 1081203
採購名稱 : 109年公車候車亭及站臺相關設施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7777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58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203
採購名稱:109年公車候車亭及站臺相關設施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戎展
連絡人電話:(02)27274168分機8212
傳真號碼:(02)275916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30
開標日期:2019/12/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0 元
Email:gt_tony0506@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其他工程類(CA0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CA02)金屬製品製造業或其他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一)1.(1)、(16)。投標廠商之資格經審查合格後,方取得後續價格標開標資格。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8年12月24日至108年12月30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 郵購領取:自108年12月24日至108年12月30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公車候車亭及站臺相關設施維護」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25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12月29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 3. [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8,589,000元整。 4.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5.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或以書面方式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或書面通知內明訂各次履約期限,各次通報單或書面通知之履約期限以該次通知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用鑿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本案後續擴充部分,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將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邀109年度得標廠商辦理,並依據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7項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7.旨案廠商須繳納空氣污染防治費、路證申請費用(詳工作說明書)及投保保險費用(詳採購廠商投保約定事項),費用已含於價金內,由廠商自行負擔。 8.本案為第2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8年12月24日至108年12月30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 郵購領取:自108年12月24日至108年12月30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公車候車亭及站臺相關設施維護」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25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12月29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 3. [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8,589,000元整。 4.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5.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或以書面方式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或書面通知內明訂各次履約期限,各次通報單或書面通知之履約期限以該次通知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用鑿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本案後續擴充部分,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將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邀109年度得標廠商辦理,並依據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7項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7.旨案廠商須繳納空氣污染防治費、路證申請費用(詳工作說明書)及投保保險費用(詳採購廠商投保約定事項),費用已含於價金內,由廠商自行負擔。 8.本案為第2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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