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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7398
公佈日期 : 2020/02/1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8111080201206
採購名稱 : 觀光鐵道小學堂周邊景觀第三期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7793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0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8111080201206
採購名稱:觀光鐵道小學堂周邊景觀第三期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石慧敏
連絡人電話:(049)2855668分機1223
傳真號碼:(049)28555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1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050,000 元
Email:malaz520-sml@tbroc.gov.tw
廠商資格 :
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情形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往來廠商。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應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情形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往來廠商。 (二)投標應付文件: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票據 4.廠商切結書1 5.標單封(內含標單、投標標價清單)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7.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營業稅繳納證明文件者影附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政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附證明文件) 9.其他各總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現場領標者應檢附本處收款收據等證明。 10.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服務建議書應附內容詳如招標文件及應徵須知。 本工程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資格:應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情形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往來廠商。 (二)投標應付文件: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票據 4.廠商切結書1 5.標單封(內含標單、投標標價清單)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7.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營業稅繳納證明文件者影附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政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附證明文件) 9.其他各總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現場領標者應檢附本處收款收據等證明。 10.服務建議書(1式8份):服務建議書應附內容詳如招標文件及應徵須知。 本工程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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