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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7303
公佈日期 : 2020/02/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845
採購名稱 : 復盛及鵬程區民活動中心廁所空間改善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45
採購名稱:復盛及鵬程區民活動中心廁所空間改善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曼莉
連絡人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
傳真號碼:(02)2761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3
開標日期:2020/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5,477 元
Email:bh_ssda10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建築師事務所 應檢附: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評審小組會議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議約完成則依固定金額新臺幣28萬5,477元決標,議約完成日即預定決標日,評審小組會議及議約之時間、地點將待開資格標後,另行通知廠商。惟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議通過決標自動生效,如預算案經議會刪除或刪減至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 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林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84江先生。 5.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7.人工領標注意事項: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8.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9.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施淑梨、委員周君鴻、委員李鎮成、委員葉文昭、委員王俊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評審小組會議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議約完成則依固定金額新臺幣28萬5,477元決標,議約完成日即預定決標日,評審小組會議及議約之時間、地點將待開資格標後,另行通知廠商。惟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議通過決標自動生效,如預算案經議會刪除或刪減至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 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林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84江先生。 5.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7.人工領標注意事項: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8.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9.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施淑梨、委員周君鴻、委員李鎮成、委員葉文昭、委員王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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