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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6154
公佈日期 : 2020/02/0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coop1080712
採購名稱 : 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第一、二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8176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oop1080712
採購名稱: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第一、二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林子傑
連絡人電話:(02)27257976分機7976
傳真號碼:(02)275955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1/15
截止收件日期:2019/11/26
開標日期:2019/1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77,862 元
Email:cz_rave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1)專業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業。 2.特定資格:無。 應檢附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b.技師公會會員證;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4.投標廠商聲明書;5.廠商納稅證明;6.廠商信用證明;7.廠商切結書;8.執業技師切結書;9.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10.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8/10/16~108/11/13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 6.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案各項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如下列: (1)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中正區及萬華區等6區,且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2)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等6區,且亦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8.本案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後續擴充金額以1,200萬元為限。「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以1,300萬元為限。 9.本標案分為A項、B項共2項,依B項、A項順序辦理議價作業,各廠商最多僅可得標1項。 10.本案執行內容屬公共工程實施簽證範圍,廠商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修正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勾選(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修正評選須知九-(三)-2.-(2)增加「(可評分至小數1位,如分數為整數,視為.0)」及九-(三)-2.-(5)增加「(平均值計算至小數2位)」。 三、本次更正屬重大改變,等標期自更正公告日起延長21日。 四、公告附加說明欄位加註「10.本案執行內容屬公共工程實施簽證範圍,廠商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辦理簽證。」等內容。 五、更正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改為108年11月26日上午11:00截標、11月26日下午14:30開標 六、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本案招標文件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更正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七、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8/10/16~108/11/13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 6.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案各項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如下列: (1)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中正區及萬華區等6區,且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2)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等6區,且亦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8.本案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後續擴充金額以1,200萬元為限。「109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以1,300萬元為限。 9.本標案分為A項、B項共2項,依B項、A項順序辦理議價作業,各廠商最多僅可得標1項。 10.本案執行內容屬公共工程實施簽證範圍,廠商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修正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勾選(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修正評選須知九-(三)-2.-(2)增加「(可評分至小數1位,如分數為整數,視為.0)」及九-(三)-2.-(5)增加「(平均值計算至小數2位)」。 三、本次更正屬重大改變,等標期自更正公告日起延長21日。 四、公告附加說明欄位加註「10.本案執行內容屬公共工程實施簽證範圍,廠商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辦理簽證。」等內容。 五、更正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改為108年11月26日上午11:00截標、11月26日下午14:30開標 六、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本案招標文件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更正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七、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0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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