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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5008
公佈日期 : 2020/02/0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2
採購名稱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109年度里鄰長團體意外保險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4584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6,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2
採購名稱:臺北市中山區公所109年度里鄰長團體意外保險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羽杋/林映瑄
連絡人電話:(02)25031369分機510/609
傳真號碼:(02)250554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03
開標日期:2020/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6,500 元
Email:bk_10510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保險業」。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 四、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至本所六樓秘書室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並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時間。 2.郵購: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須另附貼足快捷或限時掛號郵資之中型回郵信封一只,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斟酌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 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二、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9年1月30日前以書面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為109年1月31日。 三、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四、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單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913人係供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應為訂約總價。 2.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3.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4.本款第1目及第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五、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80%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七、本採購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9年2月4日)為預定決標日。 八、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510(鄭小姐);如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609(林小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至本所六樓秘書室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並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時間。 2.郵購: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須另附貼足快捷或限時掛號郵資之中型回郵信封一只,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斟酌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 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二、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9年1月30日前以書面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為109年1月31日。 三、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四、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單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913人係供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應為訂約總價。 2.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3.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4.本款第1目及第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五、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80%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六、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七、本採購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9年2月4日)為預定決標日。 八、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510(鄭小姐);如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609(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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