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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2876
公佈日期 : 2020/02/0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90800035
採購名稱 : 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5493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6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90800035
採購名稱: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青燕
連絡人電話:(07)7410111分機8017
傳真號碼:(07)74359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1
開標日期:2020/01/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85,000 元
Email:u27122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詳投標須知第68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許可證明 1.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許可證明效期應大於開標日起2個月)並登載有該項(R-0504廢預力電桿)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或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另應於投標時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及繳稅證明,不得於事後提出。 2.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其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押標金] 新台幣80,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700,000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2年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之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詳本案契約條款第三條履約期限(一)) 7.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押標金] 新台幣80,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700,000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2年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之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詳本案契約條款第三條履約期限(一)) 7.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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