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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1913
公佈日期 : 2020/01/31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08C-019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劉氏利記公厝」、「新店大坪林劉氏文記堂」重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5245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7,5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C-019
採購名稱: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劉氏利記公厝」、「新店大坪林劉氏文記堂」重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卓玟安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4571
傳真號碼:(02)895353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11
開標日期:2019/1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7,530,834 元
Email:am090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甲級以上營造業廠商。 (二)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規定,參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第12條訂定工地負責人與傳統匠師資格如下: 1.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累積2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傳統匠師(類別詳附件),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案「允許」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遞送投標文件,該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供遞送之電傳號碼/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採購案「允許」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遞送投標文件,該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供遞送之電傳號碼/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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