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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1630
公佈日期 : 2020/01/3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08P2034T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資產活化及管理總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2253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08P2034T
採購名稱:109年度資產活化及管理總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資產開發中心王先生/材料處蘇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分機9600/3156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1/21
截止收件日期:2019/11/28
開標日期:2019/11/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380,952 元
Email:700538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其登記科別至少應包括都市計畫。 2.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其登記科別至少應包括都市計畫。 3.或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4.或投資顧問業(I102010)。 5.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 6.或其他法人機構及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限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照。 (2)有效期限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投資顧問業及管理顧問業(I102010或I103060)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5.其他法人機構及團體 法人機構及團體之登記書或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 開工,並於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3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機關審核時間、廠商補正修改時間與本契約專業諮詢服務1200小時履約時間,但補正修改應於機關發補正通知函次日起算14日內完成,補正修改次數以3次為限,第4次起累計計算逾期違約金)。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本契約廠商應按下列各項工作期限提出各規劃報告書、簡報資料及諮詢服務報告書等成果,但因非可歸責立約商之事由而延期者,不在此限。 1.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 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內容至少應包括每項工作計畫流程、作業項目、作業時間、工作預定進度表、工作人力計畫等予以詳細敘明,並送機關審查。 2.鐵路立體化站區規劃開發總評估: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送機關審查。 3.鐵道資產開發包裹式協商推動之研究: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2)項,並針對(3)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送機關審查。 4.鐵道資產引入新創型態產業執行策略之研究: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送機關審查。 5.土地招商投資開發評選機制研究報告: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至(6)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6)項,送機關審查。 6.專業諮詢服務時數及報告書: 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履行專業諮詢服務,並依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規定,完成專業諮詢服務報告書;專業諮詢服務之履約期限為廠商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年又第6個月最後一日止。 二、履約地點: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三、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資產開發中心王子建/02-23815226#9600 ◎108.11.21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二)1(6)、2(5)、3(6)、4(8)、6、7及勞務契約第五條(一)2(1)J、2(3)、3皆有所修正,因修改諸多,請詳勞務採購契約。 二、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 開工,並於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30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機關審核時間、廠商補正修改時間與本契約專業諮詢服務1200小時履約時間,但補正修改應於機關發補正通知函次日起算14日內完成,補正修改次數以3次為限,第4次起累計計算逾期違約金)。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本契約廠商應按下列各項工作期限提出各規劃報告書、簡報資料及諮詢服務報告書等成果,但因非可歸責立約商之事由而延期者,不在此限。 1.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 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內容至少應包括每項工作計畫流程、作業項目、作業時間、工作預定進度表、工作人力計畫等予以詳細敘明,並送機關審查。 2.鐵路立體化站區規劃開發總評估: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送機關審查。 3.鐵道資產開發包裹式協商推動之研究: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2)項,並針對(3)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送機關審查。 4.鐵道資產引入新創型態產業執行策略之研究: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送機關審查。 5.土地招商投資開發評選機制研究報告: (1)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工作計畫書及工作進度表審查通過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至(6)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6)項,送機關審查。 6.專業諮詢服務時數及報告書: 廠商應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履行專業諮詢服務,並依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規定,完成專業諮詢服務報告書;專業諮詢服務之履約期限為廠商自接獲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年又第6個月最後一日止。 二、履約地點: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三、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資產開發中心王子建/02-23815226#9600 ◎108.11.21公告內容與前次差異如下: 一、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二)1(6)、2(5)、3(6)、4(8)、6、7及勞務契約第五條(一)2(1)J、2(3)、3皆有所修正,因修改諸多,請詳勞務採購契約。 二、其餘招標文件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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