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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1307
公佈日期 : 2020/01/30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080081
採購名稱 : 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委外登錄作業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7871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0081
採購名稱: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委外登錄作業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龔鈺琳
連絡人電話:(07)7256600分機8312
傳真號碼:(07)71157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2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06
開標日期:2020/0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ne50759@ntbk.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及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本項未勾選者,表示非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案委託工作項目。 二、領標方式 (一)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郵遞領取:附貼足8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委外登錄作業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 . pcc .gov.tw/ )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五)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三、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50,000元整。 四、疑義受理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五、評選作業: (一) 評選日期:本機關於開標後另行通知審查合格之廠商。 (二) 評選地點:本機關總局大樓(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三) 本採購案評選時需辦理簡報。 (四) 評選作業程序:詳如需求規格書。 (五) 評選方式:以價格納入評分之序位法評比。 六、議價、減價及決標: (一) 議價時間:本機關依評選結果,另行通知。 (二) 議價地點:本機關總局大樓(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及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本項未勾選者,表示非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案委託工作項目。 二、領標方式 (一)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郵遞領取:附貼足8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委外登錄作業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 . pcc .gov.tw/ )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五)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三、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50,000元整。 四、疑義受理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五、評選作業: (一) 評選日期:本機關於開標後另行通知審查合格之廠商。 (二) 評選地點:本機關總局大樓(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三) 本採購案評選時需辦理簡報。 (四) 評選作業程序:詳如需求規格書。 (五) 評選方式:以價格納入評分之序位法評比。 六、議價、減價及決標: (一) 議價時間:本機關依評選結果,另行通知。 (二) 議價地點:本機關總局大樓(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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