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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0549
公佈日期 : 2020/01/22
採購單位 :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8105
採購名稱 : H3-104竹林村人起湖農路道路災後復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61448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05
採購名稱:H3-104竹林村人起湖農路道路災後復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機關地址: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鼎元
連絡人電話:(049)2755720分機226
傳真號碼:(049)27508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1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0,000 元
Email:dafu26380899@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有限公司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圖說及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整,受款人為鹿谷鄉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得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並附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 4.並附足回郵郵票柒拾貳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公告日期起至109年01月21日止(投標廠商需自行估計截止收件期限) 5.派員前來領取者3項及回郵免附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開標室 [其它]: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採購案招標廠商投標須知及本所投標須知附件。 2.受理廠商疑議之機關:同招標機關 3.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信箱,電話02-22918888)南投縣調查站(南投郵政4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4.受理民眾稽核檢舉單位: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投縣政府稽核小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5.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 6.閱覽圖說及招標文件購買地點:本所財政課。 7.閱覽圖說及招標文件購買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109年01月21日止(投標廠商需自行估計截止收件期限)。 8.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9.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10.工程開標時,如需辦理減價,廠商應於開標當場辦理,如未到場將視同放棄,不予保留。 11.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12.本工程款之支付於決算驗收完成請款後俟補助單位撥付本所後始撥付合約廠商。 13.本次開標倘決標本案訂約日期適逢春節期間,春節期間不列入計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圖說及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整,受款人為鹿谷鄉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得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並附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 4.並附足回郵郵票柒拾貳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公告日期起至109年01月21日止(投標廠商需自行估計截止收件期限) 5.派員前來領取者3項及回郵免附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開標室 [其它]: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採購案招標廠商投標須知及本所投標須知附件。 2.受理廠商疑議之機關:同招標機關 3.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信箱,電話02-22918888)南投縣調查站(南投郵政4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4.受理民眾稽核檢舉單位: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投縣政府稽核小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5.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 6.閱覽圖說及招標文件購買地點:本所財政課。 7.閱覽圖說及招標文件購買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109年01月21日止(投標廠商需自行估計截止收件期限)。 8.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9.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10.工程開標時,如需辦理減價,廠商應於開標當場辦理,如未到場將視同放棄,不予保留。 11.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12.本工程款之支付於決算驗收完成請款後俟補助單位撥付本所後始撥付合約廠商。 13.本次開標倘決標本案訂約日期適逢春節期間,春節期間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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