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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20336
公佈日期 : 2020/01/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採購案號 : PT109107
採購名稱 : 109 年度 廠區及周界環境品質監測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5276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T109107
採購名稱:109 年度 廠區及周界環境品質監測作業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第 一 組林子寧 、第三組 吳婷婷
連絡人電話:(02)28360050分機464、117
傳真號碼:(02)283506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23
開標日期:2019/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3,500 元
Email:shirleylin@ms.ptrip.gov.tw
廠商資格 :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4、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 經行政院環保署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關之證明文件,其認可類別項目包括本作業項目表中所須測定檢測項目(除外項目:其它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尚未公告NIEA檢測方法者)。代檢業證件內應含前述項目,若有未經認證之項目,應檢附經行政院環保署許可環境檢驗測定代檢業之協力廠商代檢業證件影本(內含其餘許可項目)及合作協議書影本。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分段投標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開標後90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 第 一 組 林子寧: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64,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 4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 0 元整。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廠商資格補充說明:本契約檢測細項共138項其中有73項(詳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廠商需檢具最近一次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以下簡稱環檢所)網路上傳最新(與本案作業項目有關)各項之「環境檢測機構管理資訊系統」中「品質管制數據申報」下載之EXCEL檔資料(內容須含「方法偵測極限值(MDL)」之數據)及「切結書」(如附件),且所檢具各檢測項目之MDL值應小於本廠所訂篩選標準(即法規標準值5%以內),若有未符合篩選標準項目,則需委託該分析項目符合篩選標準之協力廠商或於檢測報告完成前提報向環檢所申報變更之「品質管制數據申報」資料;另檢附之檢測項目至少百分之八十需符合本廠所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中之測項。 7.餘詳投標須知。 8.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分段投標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開標後90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 第 一 組 林子寧: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464,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 4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 0 元整。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廠商資格補充說明:本契約檢測細項共138項其中有73項(詳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廠商需檢具最近一次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以下簡稱環檢所)網路上傳最新(與本案作業項目有關)各項之「環境檢測機構管理資訊系統」中「品質管制數據申報」下載之EXCEL檔資料(內容須含「方法偵測極限值(MDL)」之數據)及「切結書」(如附件),且所檢具各檢測項目之MDL值應小於本廠所訂篩選標準(即法規標準值5%以內),若有未符合篩選標準項目,則需委託該分析項目符合篩選標準之協力廠商或於檢測報告完成前提報向環檢所申報變更之「品質管制數據申報」資料;另檢附之檢測項目至少百分之八十需符合本廠所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中之測項。 7.餘詳投標須知。 8.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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