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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9864
公佈日期 : 2020/01/22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109BA006
採購名稱 : 109年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139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25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BA006
採購名稱:109年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水電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袁芷筠 科員
連絡人電話:(04)23811119分機468
傳真號碼:(04)238206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19/11/26
開標日期:2019/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0 元
Email:wd60228@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二、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三、本採購案不允許共同投標。四、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外國廠商在臺分公司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中國大陸地區除外)。
附加說明 :
ㄧ、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60個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之地點完成交貨,後續擴充部分自機關簽約日起40個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之地點完成交貨。 五、完成履約並驗收後,需將採購標的物分別依指定數量配送至本局指定之處所。(本局各救災救護大隊:本市-豐原區、東勢區、大里區、沙鹿區、大甲區、南屯區、北區、北屯區) 六、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七、採購規格書,請廠商詳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ㄧ、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60個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之地點完成交貨,後續擴充部分自機關簽約日起40個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之地點完成交貨。 五、完成履約並驗收後,需將採購標的物分別依指定數量配送至本局指定之處所。(本局各救災救護大隊:本市-豐原區、東勢區、大里區、沙鹿區、大甲區、南屯區、北區、北屯區) 六、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七、採購規格書,請廠商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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