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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9397
公佈日期 : 2020/01/2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09111P061
採購名稱 : 濃硫酸98% 50,000公斤(109-110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2872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09111P061
採購名稱:濃硫酸98% 50,000公斤(109-110年)
採購類別:採購-化學產品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鄭資樺
連絡人電話:(07)3346141分機757819
傳真號碼:(07)33462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0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cony66@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1.本案僅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郵遞)投標。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24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本案如參標廠商未進入底價採減價程序時,請於當日開標時間到場進行減價,如參標廠商未到場,則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交貨時間: (1)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交貨後(以發文日或電話通知日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含)內併文件(詳如清單備註10.檢驗方法(2)之規定),依通知數量(每批通知數量以2,000公斤(含)以內為原則;最後乙批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文件資料:上述各批依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3條規定,檢附最新版本之中文安全資料表(SDS)乙式5份文件資料(於會驗時使用單位審查)。 (3)乙方交貨時所檢附文件若非以中文表示須另含中文譯本。 6.本案採開口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契約即告終止。 7.後續擴充: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甲方視契約執行狀況得後續擴充簽約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00,000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僅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郵遞)投標。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24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本案如參標廠商未進入底價採減價程序時,請於當日開標時間到場進行減價,如參標廠商未到場,則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交貨時間: (1)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交貨後(以發文日或電話通知日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含)內併文件(詳如清單備註10.檢驗方法(2)之規定),依通知數量(每批通知數量以2,000公斤(含)以內為原則;最後乙批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文件資料:上述各批依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3條規定,檢附最新版本之中文安全資料表(SDS)乙式5份文件資料(於會驗時使用單位審查)。 (3)乙方交貨時所檢附文件若非以中文表示須另含中文譯本。 6.本案採開口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契約即告終止。 7.後續擴充: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甲方視契約執行狀況得後續擴充簽約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00,000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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