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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8578
公佈日期 : 2020/01/2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0903013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小琉球設施維護(含漂流木清理)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239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3013
採購名稱:109年度小琉球設施維護(含漂流木清理)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姿儀
連絡人電話:(08)8338100分機156
傳真號碼:(08)83381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3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3
開標日期:2020/01/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00,000 元
Email:wzy1020.dbnsa@tbroc.gov.tw
廠商資格 :
依法設立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103條依法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同意按本案工程契約書(樣本)所列條文辦理者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造業登記證影本1份。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1份。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技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 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109年度小琉球設施維護(含漂流木清理)開口合約」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 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200元整;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 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 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七、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視為無效標。 八、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生經費項目不隨標比調整。 九、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3日工程 企字第0980014101 0號函規定,投標廠商可依「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十、本案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日5日內(不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限期內或執行金額約達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且無法交辦工作項目時。前述兩者任者先屆至,即表示履約完成。 十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 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109年度小琉球設施維護(含漂流木清理)開口合約」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 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200元整;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 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 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七、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視為無效標。 八、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生經費項目不隨標比調整。 九、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3日工程 企字第0980014101 0號函規定,投標廠商可依「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聲明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十、本案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日5日內(不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限期內或執行金額約達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且無法交辦工作項目時。前述兩者任者先屆至,即表示履約完成。 十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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