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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8313
公佈日期 : 2020/01/2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左營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2
採購名稱 : 109年高雄市左營區行政中心停車場保全勤務委外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4099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2
採購名稱:109年高雄市左營區行政中心停車場保全勤務委外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高雄市左營區公所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四.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秀青
連絡人電話:(07)5831111分機26
傳真號碼:(07)58331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3
開標日期:2020/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3,500 元
Email:a750102@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保全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備文件:(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60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1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依經(90)商字第090022606211號函,公司執照亦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8.服務企劃書1式12份。
附加說明 :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 樓),1人限購1份。 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 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伍、倘開標當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 樓),1人限購1份。 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 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伍、倘開標當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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