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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7914
公佈日期 : 2020/01/20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09FA03
採購名稱 : 森林綠繪本系列-森林火災主題之設計美編、印製及推廣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5074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FA03
採購名稱:森林綠繪本系列-森林火災主題之設計美編、印製及推廣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昱典
連絡人電話:(08)7236941分機133
傳真號碼:(08)72365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30
開標日期:2019/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usaviah@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具有設計、出版印刷履約能力之:1.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或2.相關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團體。
附加說明 :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 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 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資格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 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證明文件 (由廠商負責以上免驗項目之舉證,例如提出免納稅之證明文件)。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 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 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 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資格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 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證明文件 (由廠商負責以上免驗項目之舉證,例如提出免納稅之證明文件)。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 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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