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817591
公佈日期 : 2020/01/2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0824108017
採購名稱 : 基隆河系特四幹線二標污水管渠修繕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09064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0824108017
採購名稱:基隆河系特四幹線二標污水管渠修繕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卓益揚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
傳真號碼:(02)259536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18
開標日期:2019/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15,000 元
Email:sso10088@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一)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級(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分包廠商應為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分包廠商應為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四.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二、郵購。 三、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統包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35、59及63點) 二、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同下)30,015,000元整(內含工程費28,930,000元及設計費1,085,000元整)。 三、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五、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六、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七、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八、履約標的及地點:辦理基隆河系特四幹線二標污水管渠修繕統包工程全部約定事項;履約地點:新北市汐止區(詳契約第2條)。 九、履約期限:本統包工程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30日內竣工。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6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詳契約第7條) 十、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3月18日。 十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益揚(設施管理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 25953624、周金鄉(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8年12月11日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文件-特定條款-六-09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2.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二、郵購。 三、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統包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35、59及63點) 二、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同下)30,015,000元整(內含工程費28,930,000元及設計費1,085,000元整)。 三、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五、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六、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七、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八、履約標的及地點:辦理基隆河系特四幹線二標污水管渠修繕統包工程全部約定事項;履約地點:新北市汐止區(詳契約第2條)。 九、履約期限:本統包工程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30日內竣工。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6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詳契約第7條) 十、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3月18日。 十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益揚(設施管理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786,傳真:02- 25953624、周金鄉(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8年12月11日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文件-特定條款-六-09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2.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