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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6936
公佈日期 : 2020/01/17
採購單位 :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081219-3
採購名稱 : 苗栗縣竹南鎮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處理廠109年度委外運轉操作維護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2301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1219-3
採購名稱:苗栗縣竹南鎮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處理廠109年度委外運轉操作維護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機關地址: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行政室陳佩君或清潔隊顏賢才
連絡人電話:(037)462101分機111or125
傳真號碼:(037)4672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5
開標日期:2020/0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68,000 元
Email:cn3011@chunan.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檢資料詳如附加說明第八點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依合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比減價時,投標廠商負責人或授權書之被授權人未在場者,以棄權論(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七、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上午10時整(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10分鐘、答詢5分鐘),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即刻辦理議價事宜。 八、(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得為影本) (3)聘有大專院校環工科畢業且具有廢水處理現場操作壹年以上工作經驗或三年以上之相關操作廢水處理工作經歷人員,且至少一人(含)以上具備環保署乙級事業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於投標時需檢附資格證明及勞保卡影本。(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依合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比減價時,投標廠商負責人或授權書之被授權人未在場者,以棄權論(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七、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上午10時整(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10分鐘、答詢5分鐘),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即刻辦理議價事宜。 八、(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得為影本) (3)聘有大專院校環工科畢業且具有廢水處理現場操作壹年以上工作經驗或三年以上之相關操作廢水處理工作經歷人員,且至少一人(含)以上具備環保署乙級事業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於投標時需檢附資格證明及勞保卡影本。(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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