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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6429
公佈日期 : 2020/01/17
採購單位 :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09SU01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維護及管理」工程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4596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7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SU01
採購名稱:「109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維護及管理」工程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嫚玲
連絡人電話:(049)2338161分機127
傳真號碼:(049)23381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08
開標日期:2020/01/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18,701 元
Email:money18000@mail.tsaotun.gov.tw
廠商資格 :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
附加說明 :
1.契約數量係屬預估,實際施工數量依機關通知之實作數量結算,並以契約(決 標)金額為上限。 2.本案係受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委託辦理,分三期請款,每期均需俟委託代辦費用撥入機關公庫後始行付款。 3.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農經課購領投標書件,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一次最多限取二份。 (2)通訊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三日止,將投標書件費用,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並在信封書明「購取『108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維護及管理』工程勞務採購案投標書件」及回寄信封、郵資70元,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植栽等相關行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自備大型灑水車證明(附照片及行車執照,非自有者加附車主同意租車證明)。 (4)估價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5)依施作項目、「109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補充條款」及現況植 栽擬訂施工計畫書、施工圖(決標後本所對施工計畫書、施工圖保有修改權利)。 9.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契約數量係屬預估,實際施工數量依機關通知之實作數量結算,並以契約(決 標)金額為上限。 2.本案係受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委託辦理,分三期請款,每期均需俟委託代辦費用撥入機關公庫後始行付款。 3.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農經課購領投標書件,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一次最多限取二份。 (2)通訊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三日止,將投標書件費用,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並在信封書明「購取『108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維護及管理』工程勞務採購案投標書件」及回寄信封、郵資70元,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植栽等相關行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自備大型灑水車證明(附照片及行車執照,非自有者加附車主同意租車證明)。 (4)估價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5)依施作項目、「109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補充條款」及現況植 栽擬訂施工計畫書、施工圖(決標後本所對施工計畫書、施工圖保有修改權利)。 9.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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