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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6352
公佈日期 : 2020/01/1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GGES10903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工友業務外包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6904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9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GES10903
採購名稱:109年度工友業務外包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怡禎
連絡人電話:(02)27351734分機231
傳真號碼:(02)2732606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25
開標日期:2019/1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96,000 元
Email:chores@gges.tp.edu.tw
廠商資格 :
1.公司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附加說明 :
1.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本採購公告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惟洽辦機關業於108年11月27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准,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故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即11月30日)審議完成時,因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依投標須知同點第4款規定辦理。 2.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總務處:連絡電話02-2735-1734轉230或231章宏智或蘇怡禎,傳真:02-2732-6068、地址:10673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4.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08年12月25日10時00分,開標時間108年12月25日下午13時30分,於開標完後即刻進行廠商簡報及審查作業,請廠商注意。 5.廠商簡報順序依照投標順序。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服務建議書(ㄧ式7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本次修正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清運校園殘枝落葉次數及詳細價目表備註說明,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須知。 10.公告底價新臺幣1,296,0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本採購公告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惟洽辦機關業於108年11月27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准,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故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即11月30日)審議完成時,因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依投標須知同點第4款規定辦理。 2.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總務處:連絡電話02-2735-1734轉230或231章宏智或蘇怡禎,傳真:02-2732-6068、地址:10673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4.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08年12月25日10時00分,開標時間108年12月25日下午13時30分,於開標完後即刻進行廠商簡報及審查作業,請廠商注意。 5.廠商簡報順序依照投標順序。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服務建議書(ㄧ式7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本次修正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清運校園殘枝落葉次數及詳細價目表備註說明,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須知。 10.公告底價新臺幣1,2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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