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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5748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907002030202703
採購名稱 : 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465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7002030202703
採購名稱: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宏田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8197
傳真號碼:(02)272026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4
開標日期:2020/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94,468 元
Email:da_htie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6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許淑貞電話(02)27208889轉8185 [公告底價金額]: B項-底價為:1,250,000元;D項-底價為:1,250,000元。E項-底價為:1,250,000元;F項-底價為:1,250,000元。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273,617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E、F共6項,其中A項、C項已決標,本次招標僅為B、D、E、F共4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A項、C項之得標廠商不得投標,其投標者,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B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至雙溪匯流口及雙溪左岸) ,預算金額1,273,617元。 D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E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F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6萬元整,如報價4項,應繳納押標金為24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9/2/18—109/2/24/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9年2月19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9年2月21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許淑貞電話(02)27208889轉8185 [公告底價金額]: B項-底價為:1,250,000元;D項-底價為:1,250,000元。E項-底價為:1,250,000元;F項-底價為:1,250,000元。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273,617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E、F共6項,其中A項、C項已決標,本次招標僅為B、D、E、F共4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A項、C項之得標廠商不得投標,其投標者,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B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基隆河右岸高速公路內湖橋至雙溪匯流口及雙溪左岸) ,預算金額1,273,617元。 D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淡1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E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F項-109年度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算金額1,273,617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6萬元整,如報價4項,應繳納押標金為24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9/2/18—109/2/24/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9年2月19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9年2月21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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