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15636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08E2035S
採購名稱 : 臺東站禮賓候車室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6101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08E2035S
採購名稱:臺東站禮賓候車室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謝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連絡人電話:(03)8576140
傳真號碼:(03)85761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06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18
開標日期:2019/1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0,000 元
Email:0061365@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二)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第1階段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改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
附加說明 : [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採購案件內部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1.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60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台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它]: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臺東火車站(臺東市岩灣路101巷598號)。
3.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及安全衛生管理費。
5.本案第1次開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勞務案決標後由本局通知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會議,會議中訂定開工日期,開工後3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俟該計畫經本局審查核定後始得進行作業。
2.工作初步設計(委託規畫部分):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3.工作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委託規劃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
4.工程預算書圖(委託設計部分):工程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完成。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 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4.本工程位置之選定以免申請及變更使用執照為原則,以避免造成工程完成時間過長。
5.有關執照申請相關規定,依主管機關認定申請。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業主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含第一次審查),新增意見除外,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3,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終止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解釋設計疑義等。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採購案件內部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局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親自領標:持憑劃撥正本收據到下列地點購領
1.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TEL:03-8576140
二.郵購領標: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請自行貼足60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9乘40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以掛號寄到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台灣鐵路管理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購領。
三.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它]: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局北區供應廠採購課(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臺東火車站(臺東市岩灣路101巷598號)。
3.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及安全衛生管理費。
5.本案第1次開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本勞務案決標後由本局通知召開「承攬人行車安全衛生告知事項、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事項及行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告知事項」會議,會議中訂定開工日期,開工後3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俟該計畫經本局審查核定後始得進行作業。
2.工作初步設計(委託規畫部分):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3.工作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委託規劃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
4.工程預算書圖(委託設計部分):工程細部設計成果報告經本局審查核定後,於本局書面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完成。
(二)申請建築許可部分:
1.委託設計(細部設計)成果經本局審定通知日起10日內向建築主管機關提出執照申請,並於取得執照後,經通知日起14日內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自來水、電氣、電力、消防、汙水處理等審查申請。
2.於取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及核發證明後,經通知日起7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及施工廠商,並由施工廠商逕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申請建築及其他許可日期間,如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要求補正或駁 回重送等情事,應於收受各主管機關審查意見之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或重新再送各主管機關審查(其補正原則以2次為限,新增意見除外)。
4.本工程位置之選定以免申請及變更使用執照為原則,以避免造成工程完成時間過長。
5.有關執照申請相關規定,依主管機關認定申請。
(三)委託監造部分:立約商提供之工程監造管理勞務服務,自主體工程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協助業主完成工程決算作業。
(四)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立約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3份(含CAD、Word、Excel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局審查,並依本局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上開成果報告分別為:測量、鑽探、規劃、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及監造成果等)。
(五)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後,立約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局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含第一次審查),新增意見除外,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金3,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終止契約。
(六)設計成果經本局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立約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局格式,送交本局辦理發包,並依本局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解釋設計疑義等。
(七)以上工作期限不包含本局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八)本局於細部設計成果有效期限30個月內,若重新啟動主體工程發包作業,立約商應於收到本局通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進場協助辦理發包工作,並繼續完成本契約未完成之工作至主體工程完工驗收。
(九)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十)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