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15267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宜蘭縣立體育場
採購案號 : 109-01-07
採購名稱 : 109年宜蘭及羅東運動公園園區(含宜蘭縣立體操館、武術館)公共意外責任險(含附加險)、建築物火災保險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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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8266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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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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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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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1-07
採購名稱:109年宜蘭及羅東運動公園園區(含宜蘭縣立體操館、武術館)公共意外責任險(含附加險)、建築物火災保險(含爆炸險)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宜蘭縣立體育場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卓茂盛
連絡人電話:(03)9254034分機28
傳真號碼:(03)92534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4
開標日期:2020/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cms22327034@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政府立案,營業項目需包含產物、財產保險(例:財產保險業【營業項目代碼:H501021)等範疇行業,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之廠商。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 :本場宜運辦公室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5,000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5,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 )。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如有2家廠商投標,則辦理比價;如僅1家廠商投標,則辦理議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爰本案如僅1家廠商投標者,將於開標後參考廠商報價,並重新訂定底價後辦理議價或再行通知廠商議價】)。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9年1月15日零時至109年12月31日24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第7條)。
5.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廠商依契約第12條規定提交保險單,經機關驗收合格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5條)。
6.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採購權利,擴充期間依依原採購案契約所訂投保項目、單價及條款辦理擴充。擴充金額及期間如下:(1)第1次擴充採購保險期間:110年1月1日零時至110年12月31日24時止(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000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擴充金額:新臺幣300,000元整。(2)第2次擴充採購保險期間:111年1月1日零時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000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擴充金額:新臺幣300,000元整(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備製合約書1式10份(正本2份、副本8 份)鈐印後,送至本場辦理訂約事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標案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招標案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 :本場宜運辦公室1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一段755號)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5,000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5,000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 )。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如有2家廠商投標,則辦理比價;如僅1家廠商投標,則辦理議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爰本案如僅1家廠商投標者,將於開標後參考廠商報價,並重新訂定底價後辦理議價或再行通知廠商議價】)。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9年1月15日零時至109年12月31日24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第7條)。
5.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廠商依契約第12條規定提交保險單,經機關驗收合格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契約書第5條)。
6.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採購權利,擴充期間依依原採購案契約所訂投保項目、單價及條款辦理擴充。擴充金額及期間如下:(1)第1次擴充採購保險期間:110年1月1日零時至110年12月31日24時止(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000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擴充金額:新臺幣300,000元整。(2)第2次擴充採購保險期間:111年1月1日零時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000元整,由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轉繳);擴充金額:新臺幣300,000元整(詳投標須知第五點)。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備製合約書1式10份(正本2份、副本8 份)鈐印後,送至本場辦理訂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