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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4951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0870035
採購名稱 : 161kV北港~四湖一二路#46、#50鐵塔包建更換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12356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5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0870035
採購名稱:161kV北港~四湖一二路#46、#50鐵塔包建更換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琬渝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分機314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4
開標日期:2020/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250,000 元
Email:u41777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詳特訂條款第六條。 六、廠商資格: (一)一般規定: 1.本工程屬於專業技術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2.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准發放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國外完工實績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均須經當地之公正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有經公正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二)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經營事業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施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下列兩項之一:CA02010金屬建築結構及組件製造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下列工程之能力證明文件: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及製造工程(或檢附台電E054材料標準之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證明文件)及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架線工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須知十四(一)4.。
附加說明 :
******* 本次公告第07EAR00001號工程險預約保單換成第20EEA0000011號工程險預約保單 *******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雲林縣。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一).本工程分2工期: 1.第1期(材料設計製造):決標次日即為材料設計製造開工日,工期140日曆天。材料設計製造前,乙方應提出符合材規之承製能力審查合格文件供甲方書面審核,經審核符合後始得辨理材料設計製造。材料製造完成後,通知甲方到廠辦理驗收,驗收當日檢附品質保證書及材料保管切結書,驗收合格後始可請領設計及材料費用90% (二)第2期(現場施工):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30日曆天內完成(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假日及休息日不得出勤施工,但經申請且獲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9.本工程概要,項目如下,餘詳特訂條款第四條:本工程擬原地以全包建更換#46(C1型)、#50(Da2型)鐵塔計2座,採單回線停電更換,於舊塔無拆除狀況下包建,施工完成後,再拆除舊塔,施工時須與供電中線路保持2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1)鐵塔設計及製造:本工程#46(C1型)、#50鐵塔(Da2型)必須配合甲方既有鐵塔基礎設計搭接,其餘構材更新改建,設計原則應避免施工時原塔與包建塔間構件相互干涉之問題、角鋼構件有否相互砥觸、鐵塔應力及基礎承載力檢討分析,新設計鐵塔架線之線間距離與相間高度及負載設計條件參照原塔型設計製造,改建後基礎需滿足原塔型及新塔型兩者交替使用為原則。設計項目包含:現場勘查丈量、應力解析、基礎承載力檢討及包建鐵塔設計、裝建、詳細、骨架載重及防墜裝置等圖面繪製及簽證。 (2)基礎及搭接 10.本特訂條款五、實地勘查(四)訂有「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許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雲林縣調查處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5,0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25,0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 本次公告第07EAR00001號工程險預約保單換成第20EEA0000011號工程險預約保單 *******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雲林縣。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一).本工程分2工期: 1.第1期(材料設計製造):決標次日即為材料設計製造開工日,工期140日曆天。材料設計製造前,乙方應提出符合材規之承製能力審查合格文件供甲方書面審核,經審核符合後始得辨理材料設計製造。材料製造完成後,通知甲方到廠辦理驗收,驗收當日檢附品質保證書及材料保管切結書,驗收合格後始可請領設計及材料費用90% (二)第2期(現場施工):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30日曆天內完成(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假日及休息日不得出勤施工,但經申請且獲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9.本工程概要,項目如下,餘詳特訂條款第四條:本工程擬原地以全包建更換#46(C1型)、#50(Da2型)鐵塔計2座,採單回線停電更換,於舊塔無拆除狀況下包建,施工完成後,再拆除舊塔,施工時須與供電中線路保持2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1)鐵塔設計及製造:本工程#46(C1型)、#50鐵塔(Da2型)必須配合甲方既有鐵塔基礎設計搭接,其餘構材更新改建,設計原則應避免施工時原塔與包建塔間構件相互干涉之問題、角鋼構件有否相互砥觸、鐵塔應力及基礎承載力檢討分析,新設計鐵塔架線之線間距離與相間高度及負載設計條件參照原塔型設計製造,改建後基礎需滿足原塔型及新塔型兩者交替使用為原則。設計項目包含:現場勘查丈量、應力解析、基礎承載力檢討及包建鐵塔設計、裝建、詳細、骨架載重及防墜裝置等圖面繪製及簽證。 (2)基礎及搭接 10.本特訂條款五、實地勘查(四)訂有「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許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雲林縣調查處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5,0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25,0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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