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14878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09S005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臺北市細懸浮微粒手動採樣監測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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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36224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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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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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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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S005
採購名稱:109年度臺北市細懸浮微粒手動採樣監測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檢中心林佳慧或秘書室方彥傑
連絡人電話:(02)28236160分機817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06
開標日期:2019/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00,000 元
Email:la-fyj.maruko@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國內廠商: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資格如下: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廠商需為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且需提供【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之採樣及檢驗(A205.11C)】《空氣檢測類項目(非排放管道)》檢驗化合物之檢驗室,並需有3年內相關細懸浮微粒手動採樣監測實績,投標時需檢附該實績結算驗收證明書供審。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自109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
3.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8萬元整。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5.無保固保證金。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11.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1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1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需知59(四)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自109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
3.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8萬元整。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5.無保固保證金。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11.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1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1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需知59(四)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