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14845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0933001N04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印製各營業分處及業務科客服股服務與抄表類表單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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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0655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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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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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33001N04
採購名稱:109年度印製各營業分處及業務科客服股服務與抄表類表單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紅美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5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12/04
截止收件日期:2019/12/12
開標日期:2019/1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4,152 元
Email:f222@twd.gov.tw
廠商資格 : 印刷業(C701010)或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C703010)等營業項目之公司、商號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其商品名稱具有各式印刷品設計及印刷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附加說明 :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寧文山(電話:02-87335949)。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詳細價目表、補充說明及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六、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決標方式:在核定底價內以最低標價決標,並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3項規定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優先採購及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本處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寧文山(電話:02-87335949)。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詳細價目表、補充說明及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六、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決標方式:在核定底價內以最低標價決標,並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3項規定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優先採購及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十、本處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