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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14836
公佈日期 : 2020/01/16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09-4-1010
採購名稱 : 穿牆型自動櫃員存提款機設備(無補摺)140臺3年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15171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4-1010
採購名稱:穿牆型自動櫃員存提款機設備(無補摺)140臺3年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怡伶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分機2310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3
開標日期:2020/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304,000 元
Email:ling@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並列印相關證明資料代之。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應出具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餘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5.投標廠商具有與本案標的物類似維修、維護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如維護契約影本等)。 6.投標廠商保證,得標後於契約期間能具備充分備品之切結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5.投標廠商具有與本案標的物類似維修、維護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如維護契約影本等)。 6.投標廠商保證,得標後於契約期間能具備充分備品之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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