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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695662
公佈日期 : 2024/07/22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080049186
採購名稱 : 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交控中心暨交控及機電系統」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0049186
採購名稱: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交控中心暨交控及機電系統」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余駿祺
連絡人電話:(08)7862118分機1410
傳真號碼:(08)78621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9/07/03
截止收件日期:2019/07/11
開標日期:2019/07/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7,231,094 元
Email:tatami@thb.gov.tw
廠商資格 :
A.技術顧問機構 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務,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業績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B.系統工程承包商 a.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交通、電腦、通訊、電子、電力、電機、控制等廠商;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並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b.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C. 依法立案之公私立法人、學術單位。
附加說明 :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 電話:08-7862181-3 檢舉信箱:潮州郵局第12號信箱。電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件僅提供電子領標,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不另備書面文件販售。 三、【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及提供服務建議書(2)參加評選(3)議價 ●更正事由1: 本標案1. 「招標文件附件5:採購契約」第14條第3項第1款(58頁):取消勾選 2.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1(1)(第1-22頁):「工程司專業責任保險」修改為「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 3.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2「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中「…工作發生之意外事故(含上下班途中)…」(1-24頁),「(含上下班途中)刪除。 4.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3(3)C「自負額不得超過最低30萬元」(1-24頁),「最低」刪除。 5. 「工作說明書」第2章4.2.1~4.2.6「包含直接薪資與公假、特休假、保險費…」,其中「特休假」刪除,特休假費用以4.2.7規定給付。 誤植修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1.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1.基本資格(1)廠商資格A.技術顧問機構」修改為:「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務,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業績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2.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2)人員資格B.」修改為:「參與本案人員之學、經歷資格及專長,應至少達工作說明書第1章總則2.3之交通工程師、電腦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標準,若為派駐本案委託營運者,應符合工作說明書第一章總則2.3乙方人員與責任之規定。」 3.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2.證明文件(4)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修改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交通建設之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或硬體資訊服務、自動控制等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其中之一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4. 附件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中「廠商最近五年完成之相關服務工作業績表」附註2修正為「業績以資格標開標日為準,前五年內廠商完成之相關委託服務工作均得列入」 修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政風室 電話:08-7862181-3 檢舉信箱:潮州郵局第12號信箱。電子信箱:cfs_report@thb.gov.tw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件僅提供電子領標,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不另備書面文件販售。 三、【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及提供服務建議書(2)參加評選(3)議價 ●更正事由1: 本標案1. 「招標文件附件5:採購契約」第14條第3項第1款(58頁):取消勾選 2.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1(1)(第1-22頁):「工程司專業責任保險」修改為「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 3.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2「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中「…工作發生之意外事故(含上下班途中)…」(1-24頁),「(含上下班途中)刪除。 4. 「工作說明書」第1章2.8.3(3)C「自負額不得超過最低30萬元」(1-24頁),「最低」刪除。 5. 「工作說明書」第2章4.2.1~4.2.6「包含直接薪資與公假、特休假、保險費…」,其中「特休假」刪除,特休假費用以4.2.7規定給付。 誤植修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更正事由2: 本標案1.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1.基本資格(1)廠商資格A.技術顧問機構」修改為:「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工程顧問業務,並具備完成國內外道路交通資訊蒐集或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等相關系統之規劃或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業績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2.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2)人員資格B.」修改為:「參與本案人員之學、經歷資格及專長,應至少達工作說明書第1章總則2.3之交通工程師、電腦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標準,若為派駐本案委託營運者,應符合工作說明書第一章總則2.3乙方人員與責任之規定。」 3. 投標須知第64條「(一)投標資格2.證明文件(4)廠商最近5年承辦之服務工作業績」修改為:「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交通建設之交通資訊蒐集或交控或控制或監控或機電或硬體資訊服務、自動控制等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或監造,或國內政府機關長期或短期交通控制中心營運或專業人力派駐或完成交通策略、管理業務委辦其中之一服務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4. 附件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中「廠商最近五年完成之相關服務工作業績表」附註2修正為「業績以資格標開標日為準,前五年內廠商完成之相關委託服務工作均得列入」 修正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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