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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2767331
公佈日期 : 2024/03/2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0114-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A10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40114-1
採購名稱: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採購處黃小姐/文化局謝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5605
傳真號碼:(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5/01/09
截止收件日期:2015/01/14
開標日期:2015/01/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100,000 元
Email:ai4048@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屬建築師事務所。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4.1.9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1月6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詳第6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更正公告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4.1.8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2月30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詳第5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更正公告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3.12.23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2月16日北文設字第1032361549號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如下: (1) 建築計劃書、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契約草案文件修正詳如第4次補充公告修正對照表。 (2) 補充旨案基地周遭設施圖說PDF檔。分別為三鶯水資源回收中心平面配置及管線圖脫、三鶯新生地景觀工程第二期設計(生態水路)圖說、三鶯藝術村圖說、三鶯陶瓷藝術園區整體開發等計4附件。 [103.12.08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洽辦機關(文化局)103年11月27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詳修正對照表: (1)於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項次1「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更正為「中華民國開業證書」及「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補充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地質鑽探分析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 (3)招標公告內容「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欄位更改為「是」。 [103.10.14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0月6日移文辦理。 2.本案訂於103年10月14日下午3時45分,於新北市鶯歌陶瓷博物館B1國際演講廳舉辦招標說明會。 3.本次修正新增新北市立美術館預定地測量成果圖-本資料僅供參考,以現況為主.dwg檔 [103.08.06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0月6日移文辦理。 2.本案訂於103年10月14日下午3時45分,於新北市鶯歌陶瓷博物館B1國際演講廳舉辦招標說明會。 3.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文化局連絡人更正為曾先生,電話為(02)29690366分機31 (2)新增本案預定地測量成果圖檔(僅供參考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曾先生,電話為(02)29690366分機3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04.1.9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1月6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詳第6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更正公告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4.1.8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2月30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詳第5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更正公告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3.12.23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2月16日北文設字第1032361549號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說明如下: (1) 建築計劃書、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契約草案文件修正詳如第4次補充公告修正對照表。 (2) 補充旨案基地周遭設施圖說PDF檔。分別為三鶯水資源回收中心平面配置及管線圖脫、三鶯新生地景觀工程第二期設計(生態水路)圖說、三鶯藝術村圖說、三鶯陶瓷藝術園區整體開發等計4附件。 [103.12.08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洽辦機關(文化局)103年11月27日便簽辦理。 2.招標文件變更情形詳修正對照表: (1)於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項次1「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更正為「中華民國開業證書」及「有效期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補充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地質鑽探分析技術服務案成果報告書。 (3)招標公告內容「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欄位更改為「是」。 [103.10.14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0月6日移文辦理。 2.本案訂於103年10月14日下午3時45分,於新北市鶯歌陶瓷博物館B1國際演講廳舉辦招標說明會。 3.本次修正新增新北市立美術館預定地測量成果圖-本資料僅供參考,以現況為主.dwg檔 [103.08.06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0月6日移文辦理。 2.本案訂於103年10月14日下午3時45分,於新北市鶯歌陶瓷博物館B1國際演講廳舉辦招標說明會。 3.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文化局連絡人更正為曾先生,電話為(02)29690366分機31 (2)新增本案預定地測量成果圖檔(僅供參考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曾先生,電話為(02)29690366分機3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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