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2694358
公佈日期 : 2026/03/1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CQ861
採購名稱 :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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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17625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46,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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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Q861
採購名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榮華
連絡人電話:(02)26539858分機3241
傳真號碼:(02)2653398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4/10/08
截止收件日期:2014/10/16
開標日期:2014/10/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11,328,920 元
Email:jhhsu@trts.dorts.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完成下列(1)或(2)項之土建工程實績(內含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明挖覆蓋車站工程或明挖覆蓋隧道工程或建築工程):
(1)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4,000萬元。
(2)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6億元。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6,0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淨值不低於新臺幣1億3,333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其他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1.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8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預付款給付:決標金額之百分之10。
4.非屬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或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會員國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廠商可採用第1次招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
6.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3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9月12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3987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3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9月16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9月16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9月26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9月25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4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9月24北市東工字第103603992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4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3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9月26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9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2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5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10月1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4553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5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10月3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9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9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10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8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6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10月7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4561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6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10月9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16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10月9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16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10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8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8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預付款給付:決標金額之百分之10。
4.非屬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或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會員國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5.廠商可採用第1次招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
6.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3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9月12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3987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3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9月16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9月16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9月26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9月25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4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9月24北市東工字第103603992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4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3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9月26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9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2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5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10月1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4553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5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10月3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9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9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10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8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主旨:辦理CQ861標「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 LG06車站土建工程」第2次招標案第6號補充規定公告事項。
(103年10月7日北市東工字第10360456100號)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第6號補充規定:
一、為配合本標相關作業(請密切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更正公告),原訂領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03年10月9日上午9時整,延至103年10月16日上午9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3年10月9日上午10時整,延至103年10月16日上午10時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3年10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jhhsu@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或以E-mail)答復請求釋疑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