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2495472
公佈日期 : 2025/04/01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102219
採購名稱 :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貨櫃碼頭及後線場地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4286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7,66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2219
採購名稱:「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貨櫃碼頭及後線場地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一)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陳金川
連絡人電話:(07)5622106
傳真號碼:(07)53221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13/07/05
截止收件日期:2013/08/14
開標日期:2013/08/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4,991,684 元
Email:p07293@mail.khb.gov.tw
廠商資格 :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詳招標規範書。
附加說明 :
〔工作項目及工作範圍〕: (一)詳契約及規劃設計、監造工作說明書中所規定。 (二)其他必要及需配合機關辦理事項。 〔履約期限〕:規劃設計工作:自決標日起,至「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貨櫃碼頭及後線場地新建工程」(註:以政府出資興建項目為主)完工驗收結算止,餘詳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及監造工作說明書規定。 〔文件內容不明時查詢單位〕: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聯絡電話:07-5622806。 〔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廠商應提送之應徵文件〕:「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合作同意書」、「資格文件影印本」、「報價單」、「服務建議書」等,上述各項應徵文件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注意〕:應徵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內容〕: (一)有關本案構造物地點、依據辦法、完成後應達到之目標及成果、工作項目及工作範圍、廠商及人員資格、廠商提送「應徵文件」、委託技術服務招標程序及文件、應徵文件收受地點及截止收件期限、資格審查、評選〔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選方式〕、資格證明文件之核對、議價及決標、簽訂契約、服務費預算、〔著作及專利、智慧財產權〕、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其他事項、附件等均詳列於招標規範書、投標須知、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稿、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倫理須知、規劃設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 (二)交通部已於101年3月1日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之規定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3月1日起,本採購案後續相關作業轉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辦理。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工作項目及工作範圍〕: (一)詳契約及規劃設計、監造工作說明書中所規定。 (二)其他必要及需配合機關辦理事項。 〔履約期限〕:規劃設計工作:自決標日起,至「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貨櫃碼頭及後線場地新建工程」(註:以政府出資興建項目為主)完工驗收結算止,餘詳規劃設計工作說明書及監造工作說明書規定。 〔文件內容不明時查詢單位〕: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聯絡電話:07-5622806。 〔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廠商應提送之應徵文件〕:「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合作同意書」、「資格文件影印本」、「報價單」、「服務建議書」等,上述各項應徵文件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注意〕:應徵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內容〕: (一)有關本案構造物地點、依據辦法、完成後應達到之目標及成果、工作項目及工作範圍、廠商及人員資格、廠商提送「應徵文件」、委託技術服務招標程序及文件、應徵文件收受地點及截止收件期限、資格審查、評選〔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選方式〕、資格證明文件之核對、議價及決標、簽訂契約、服務費預算、〔著作及專利、智慧財產權〕、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其他事項、附件等均詳列於招標規範書、投標須知、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稿、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倫理須知、規劃設工作說明書、監造工作說明書,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 (二)交通部已於101年3月1日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之規定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3月1日起,本採購案後續相關作業轉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辦理。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