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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5137
公佈日期 : 2025/12/05
採購單位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4-02
採購名稱 : 頭屋鄉114年公墓除草作業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762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4,2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4-02
採購名稱:頭屋鄉114年公墓除草作業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地址:362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莊王清
連絡人電話:(037)250078#47
傳真號碼:(037)2519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4
開標日期:2025/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0,000 元
Email:ty1848@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須檢附下列文件: 一、 投標資格:能招募足額工人及自備機器清理者 二、 廠商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1. 公司登記證影印本(自然人免附) 2.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自然人免附) 3. 自然人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廠商免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切結書 其餘詳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須檢附下列文件: 一、 投標資格:能招募足額工人及自備機器清理者 二、 廠商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1. 公司登記證影印本(自然人免附) 2.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自然人免附) 3. 自然人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廠商免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切結書 其餘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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