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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5022
公佈日期 : 2025/12/0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24
採購名稱 : 新北市鶯歌區115年度各市民活動中心等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0435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4
採購名稱:新北市鶯歌區115年度各市民活動中心等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256
傳真號碼:(02)267810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2
開標日期:2025/10/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93,966 元
Email:AX5247@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 (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各分案工程驗收合格結算為止。。 7.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693,966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31日止。 8.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72,674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9.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10.[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各分案工程驗收合格結算為止。。 7.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693,966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31日止。 8.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72,674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9.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10.[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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