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52494
公佈日期 : 2025/12/02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4CS39-E05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成功鎮美山、比西里岸、麻荖漏、和平、都歷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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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0325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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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40,9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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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S39-E05
採購名稱:114年度成功鎮美山、比西里岸、麻荖漏、和平、都歷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機關地址:961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葉栥瑄
連絡人電話:(089)851004#14
傳真號碼:(089)853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2
開標日期:2025/1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4,000 元
Email:ck233@ck.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包?業(E102011)或各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3)未受相關主管機關公告懲罰,在停業處分期間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 本案符合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族?作權保障法施?細則第9條規定情形,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第?階段僅就原住?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但如有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原住?廠商應檢附證件影本:
(1)個?:請提供?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之?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機構、法?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 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開標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4. 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5. 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附註7關係??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投標廠商聲明書」第?項員?總?數逾100?者,請填寫實際?數。
6. 「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未訂定押標?者,無須檢附)。
7. 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8.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下載(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9.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起7?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決標?起8?內開?。另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得標廠商原則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函報監造單位審核,於開工前1日核定。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 本案符合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族?作權保障法施?細則第9條規定情形,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第?階段僅就原住?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但如有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原住?廠商應檢附證件影本:
(1)個?:請提供?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之?籍謄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機構、法?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
3. 若截?收件?或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開標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4. 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
5. 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價格標、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勾「是」,或符合附註7關係??分情形者,依規需另填寫、檢附「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放入證件封內)。「投標廠商聲明書」第?項員?總?數逾100?者,請填寫實際?數。
6. 「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納入開標時資格標審查項?(未訂定押標?者,無須檢附)。
7. 本機關已公開預算?額,?於投標須知內規定,投標廠商標價?於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得參予競/減價作業及決標對象。
8.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下載(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9.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起7?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契約格式、份數及所需文件內容,製作裝訂並與本機關簽訂契約,並?決標?起8?內開?。另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得標廠商原則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函報監造單位審核,於開工前1日核定。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