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52281
公佈日期 : 2025/12/01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立圓富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4-00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圓富國中租用學生交通車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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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52487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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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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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9,6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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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4
採購名稱:115年度圓富國中租用學生交通車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立圓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842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旗甲路二段609號(圓富國中)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朱伯松
連絡人電話:(07)6691004#32
傳真號碼:(07)66913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6
開標日期:2025/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9,600 元
Email:james529@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遊覽車客運業、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小客車租賃業、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其營業範圍包括遊覽車客運業務者、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遊覽車客運業」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之業務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各該業登記證(登記不需經許可者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4.依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項目。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四.開標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資格。五.本案於11月27日上午0910進行廠商資格審查,隨即依投標順序進行廠商簡報評審會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各該業登記證(登記不需經許可者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4.依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項目。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四.開標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資格。五.本案於11月27日上午0910進行廠商資格審查,隨即依投標順序進行廠商簡報評審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