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52207
公佈日期 : 2025/12/0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B14202P167
採購名稱 : 平面滑板(左,右)等44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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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07266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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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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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76,7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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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B14202P167
採購名稱:平面滑板(左,右)等44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3-5,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侯先生(02)27850271轉5417-18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5603-5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6
開標日期:2025/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42,759 元
Email:mpc_02q734@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二、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其他: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侯先生(02)27850271轉5418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期限至114年12月1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項次1、2、19~21及25等6項因無法已精確方式說明標的範圍,依政府採購法第26條第3項規定,以案內參考廠牌:OILES #500SP SEP-18150、FAG NCF3024V或SKF NCF3024V、枝輝五金 JHB-1082、OILES 70W-1615、KHK PM3-20或同等品辦理採購。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及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3.1.資格及規格標:
3.1.1第一段標如有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投標文件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3.1.1.1.同等品審查表:須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3.1.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以正體中文(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型錄、技術手冊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3.1.2.相關文件審查完成後,以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審查結果,並通知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
3.1.3.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3.1.4.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述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3.1.5.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第一階段經甲方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規格文件得以甲方通知合格書函代替,免再行重複查驗。
3.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其報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報價者,則逕行決標;報價高於預算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4.除上述外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五、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六、.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七、本案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十、本案修訂預算金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二、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其他: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侯先生(02)27850271轉5418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期限至114年12月1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項次1、2、19~21及25等6項因無法已精確方式說明標的範圍,依政府採購法第26條第3項規定,以案內參考廠牌:OILES #500SP SEP-18150、FAG NCF3024V或SKF NCF3024V、枝輝五金 JHB-1082、OILES 70W-1615、KHK PM3-20或同等品辦理採購。
3.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及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3.1.資格及規格標:
3.1.1第一段標如有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投標文件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3.1.1.1.同等品審查表:須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3.1.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以正體中文(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型錄、技術手冊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之標的物。
3.1.2.相關文件審查完成後,以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審查結果,並通知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
3.1.3.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3.1.4.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述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資格、規格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3.1.5.本案如因故無法決標,第一階段經甲方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本案後續招標時,規格文件得以甲方通知合格書函代替,免再行重複查驗。
3.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其報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報價者,則逕行決標;報價高於預算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4.除上述外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五、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六、.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七、本案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十、本案修訂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