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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1694
公佈日期 : 2025/12/02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C010P075
採購名稱 : 115年斗南工務段、斗南員林收費站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206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10P075
採購名稱:115年斗南工務段、斗南員林收費站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工程司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2216
傳真號碼:(04)22529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6
開標日期:2025/1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6,969 元
Email:b88501084@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J101020病媒防治業」相關業務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投標時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業司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 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J101020病媒防治業」,且「J101020病媒防治業」應另檢附許可執照。[正本或影本]。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1。[正本] 6.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招標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2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24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方式報價,單價分析表為填寫詳細價目表參考,報價時無須檢附,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3.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機關因故停止辦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時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業司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 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下載列印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J101020病媒防治業」,且「J101020病媒防治業」應另檢附許可執照。[正本或影本]。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免稅者請檢附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1。[正本] 6.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招標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14年11月22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14年11月24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方式報價,單價分析表為填寫詳細價目表參考,報價時無須檢附,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與投標文件一併提出。[正本](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3.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機關因故停止辦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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