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7717
公佈日期 : 2025/11/2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R15005P009
採購名稱 : 電瓶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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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0394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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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61,962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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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R15005P009
採購名稱:電瓶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胡上尉
連絡人電話:(02)27854407
傳真號碼:(02)278554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1
開標日期:2025/11/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436,200 元
Email:ALC90498@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7日,或有異議請於114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30時。
5.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6.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三)及投標須知二十三(二)。
7.決標原則: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廠商)方式辦理,採訂有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依序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標廠商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價格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而依序向次低標廠商徵詢併列得標廠商時,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依通知期限到場者視同放棄併列得標廠商權利,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七。
8.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9.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
10.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1.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2.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13.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7日,或有異議請於114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30時。
5.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6.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三)及投標須知二十三(二)。
7.決標原則: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廠商)方式辦理,採訂有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依序向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標廠商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價格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而依序向次低標廠商徵詢併列得標廠商時,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依通知期限到場者視同放棄併列得標廠商權利,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七。
8.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9.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
10.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1.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2.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13.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