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46765
公佈日期 : 2025/11/24
採購單位 :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1400036
採購名稱 : 會計師查核簽證服務委任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1113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400036
採購名稱:會計師查核簽證服務委任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莉真
連絡人電話:(04)24375537#760421
傳真號碼:(04)222419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7
開標日期:2025/10/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20,000 元
Email:k19094009k@tmr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與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
(1)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2)會計師證書
(3)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4)有核准日期文號之會計師執業登記事項表或執業登記印鑑卡
4.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5.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6.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依投標須知規定)
7.總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8.切結書1(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9.企畫書1式8份及電子檔1份(以光碟片或USB隨身碟提供。)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5,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五)履約:
詳細地點: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段1000號
(六)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14-116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及申報,稅務及財務會計諮詢,暨教育訓練服務。
2.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7年7月31日以前完成。
(1)第一階段應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
(2)第二階段應於116年7月31日前完成。
(3)第三階段應於117年7月31日前完成。
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5,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修正之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略以: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四)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五)履約:
詳細地點: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段1000號
(六)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114-116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查核、簽證及申報,稅務及財務會計諮詢,暨教育訓練服務。
2.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7年7月31日以前完成。
(1)第一階段應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
(2)第二階段應於116年7月31日前完成。
(3)第三階段應於117年7月31日前完成。
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